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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5年拟录取非定向硕士研究生调取人事档案及定向硕士研究生签订定向协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23  浏览次数:
 

一、人事档案调取

拟录取的非定向考生须调取完整人事档案,考生在各学院领取人事档案调档函后,将调档函空白部分(即: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考生姓名、拟录取院系所名称、拟录取专业名称等)填写完整后交给本人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调档手续。非应届毕业生人事档案于2015年5月10日前寄至;应届毕业生人事档案可延迟至毕业后(2015年7月31日前)寄至,本校2015年本科毕业生不需要本人办理档案关系,由研究生院统一调取。完整的人事档案包括:履历材料、鉴定材料、学历、职称材料;党、团材料、工资、任免、就业、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解聘合同等材料。

非定向就业考生档案审查不符合要求者不享受非定向待遇。

人事档案接收详细地址如下:

接收地址: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12013

二、定向协议签订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考生登录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ujs.edu.cn)下载江苏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附件1),打印一式三份,填写完成后,由定向就业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5月1日前以邮政快递(EMS)形式寄至本人所报考学院负责人处,切勿使用民营快递公司寄送。协议书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研究生院公章后,其中一份留我校归档,另两份于6月份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给考生。

咨询电话:0511-88780086。



附件1 江苏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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