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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年“硕博连读招收”、“ 优秀导师自主招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9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含中心,下同):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要求及《江苏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江大研字〔2021〕41号),为做好我校2022年“硕博连读招收”、“ 优秀导师自主招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要认真学习和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的相关要求,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疫情防控要求

各学院要按照学校关于调整近期校园疫情防控管理的通知要求做好常态化疫情形势下复试工作。原则上采用线下复试模式,各学院要做好考生管理与疫情防控工作,复试场所严格执行体温监测、行程码核验、戴口罩、隔位就坐四项举措。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的考生可采取线上远程方式进行。

校外考生复试当天持准考证,出示行程码与苏康码,佩戴好口罩,经测温正常后从学府路1号门进校。参加线下复试考生须签订身体健康应试承诺书(附件1),复试前交报考学院。

三、具体工作安排

1.1125日前各学院制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附件2,实施细则应该包括招生计划(定向生源人数)、导师招生人数限额、学业背景材料评估打分考核办法、专业基础及综合能力考核办法、普通招收方式是否组织基础理论笔试考核(组织笔试的学院应在细则中明确考核办法)、考核权重、考生咨询及申述渠道等,报研究生院审核后考核前一周在本学院网站对外发布。

2.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复试工作组成员名单、资格审查工作组成员名单复试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3.11月26日前由招生学院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报考材料并组织资格审核,确定名单报研究生院审定后在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含考生基本信息、取得硕士学位时间、报考类别、报考导师、科研成果支撑材料(目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见附件3

4.12月5日前学院组织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对推荐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评估打分,并进行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考核方式可采用笔试、PPT汇报、答辩等形式,并给出得分(百分制),材料评估权重、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权重由各学院自定,复试情况按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情况记录表填写(附件4),复试结果汇总表按《江苏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结果模板》(附件5)填写,考生按考核总成绩分类从高到低,确定初步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综合考核全程全景录音录像。

四、其他

1.直博生在推荐免试接受阶段已完成复试录取工作,无需综合考核。五年制博士预备生由学院自定考核方式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即确定为拟录取,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直博生与五年制博士预备生均占用学院原下达计划。

2.定向奖励指标拟录取考生名单单独报送研究生院审核(附件6)。

3.优秀导师自主招收拟录取考生超过招生总计划3%时,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家投票表决确定拟录取名单。

4.未尽事宜,参照《江苏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江苏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执行。

 


江苏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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