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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江苏大学报考点(3212)报名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23  浏览次数:
 

受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委托,江苏大学承担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镇江地区报考江苏大学、江苏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不含选考管理类综合能力考生)的报名、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25日,每天9:00-22:00,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不得修改。考生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逾期不能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所报考招生单位和所选报考点的网报公告,如招生单位对报考点选择有特殊要求,以招生单位网报公告为准,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进行报名信息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按照报考点要求确认报名信息,并到所选择的报考点参加考试。

网上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如考生不按要求提供材料,招生单位可审核不通过,考生将不得进行网上确认。在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但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须根据报考点及招生单位要求出具相关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在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但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求学考生,须根据报考点及招生单位要求出具相应证明。

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25日)前,网上支付报考费,收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网上报名编号确认报考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网上确认期间不再接受补缴费。

二、网上确认

11月1日前,考生须登录研招网、报考点门户网站或公众号查看所选择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有关公告信息,了解网上确认流程、上传资料要求等内容,按照报考点发布的公告做好网上确认准备。

网上确认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4日(截止时间11月4日17:30,逾期不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报考点规定采集本人图像和网上确认报考信息,按要求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网上确认期间,考生应及时关注本人材料审核情况,审核不通过的,应在规定时间内补充上传材料。未按时完成网上确认的,本次报名无效,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应充分考虑网上确认审核可能不通过时补充上传材料所需要的时间,尽早上传网上确认材料。建议考生在前三天(11月1日~3日)提交材料。

网上确认方式:本考点实行网上确认,考生不必到报考点现场。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网上确认系统,按系统提示及要求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手续(网上确认系统网址、网上确认流程及详细要求见后续网上确认信息公告)。

网上确认信息后,招生单位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按照招生单位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否则招生单位可拒绝考生参加考试。

三、注意事项

1.考生(不含推免生)须在研招网报名并在网上缴纳报名费且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方可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补缴费和补报名

2.考生需备好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镇江地区高校学生证)和网上报名号。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出具由颁发毕业证书的机构(学校)出具的成绩证明。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网上确认时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请考生按照以下条件选择准确报考点:

(1)镇江地区选考管理类综合能力以及报考江苏省内招生单位(不含南京大学、苏州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江苏科技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江苏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的考生须选择3247镇江市教育考试院考点相关要求请查阅镇江市教育考试院考点公告;

(2)镇江地区报考江苏科技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的考生(不含选考管理类综合能力的考生)须选择3235江苏科技大学考点相关要求请查阅江苏科技大学考点公告;

(3)其他考生须选择3212江苏大学报考点,按照考生应届生或往届生身份,须满足

应届生:镇江地区高校(不含非镇江地区的校区、分校等)的考生;

往届生:户籍为镇江地区(提交户口簿)或在镇江正式工作〔提交最近三个月以上的社保(医保)或公积金缴费证明〕的考生。

本考点将从严审查有关证明材料,如有造假、不实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按教育部规定,一位考生网报期间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请考生慎重选择报考点,因错选报考点等情况导致不能报名信息确认、不能参加考试,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及时关注研招网有关公告,于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字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硕士研究生初试和复试时均需使用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

五、其他

1.凡拟在江苏大学报考点报名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查阅报考招生单位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以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各报考点关于网上报名的网报公告信息,并按要求慎重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报考信息误填、错填,导致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录取以及入学后不能进行学籍注册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2023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可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期间,“网上支付报考费”功能同时开通,考生在此期间报名及支付的报考费有效。

3.依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文件规定(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参加全国研究生考试,按每生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对已报名交费未参加考试等情况,不予退费。

4. 请考生重点关注准考证上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点和招生单位的提醒说明(如:是否允许携带计算器等),并按要求做好考试准备。

5.需要申请考试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请务必于网报期间与报考点取得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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