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江苏大学官网 | 江苏大学研究生院
首页 研究生教育概况 学科专业 招生简章目录 考点信息 规章制度 资料下载 联系方式
通知公告
硕士招生
博士招生
港澳台与中外合作办学
工作动态与信息服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硕士招生 > 正文  
硕士生招生

江苏大学2015年全日制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4-09-22  浏览次数:
 

一、培养目标

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旨在培养适应基础教育发展需要,热爱基础教育事业,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基础教育领域一线教师。教育硕士毕业生应能胜任相关的教育教学工作,能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能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二、招生计划

2015年全日制教育硕士招生数量请参看《江苏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录取时,各专业录取人数会根据国家下达计划数和上线生源的具体情况作相应调整。本专业可分为教育硕士(工作日授课班)和教育硕士(非工作日授课班),教育硕士(非工作日授课班)考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数根据当年报考及上线情况分配,并分开进行复试和录取。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日制教育硕士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CET-4)成绩≥425分,并修完本科相应专业主干课程8门以上(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考教育管理专业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学科教学专业的各方向要求考生有相应学科背景,不招生跨专业考生。

(四)接收推荐免试生:

1.除教育管理外,全日制教育硕士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详见《江苏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凡被本专业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享受新生学业奖学金二等奖1.6万元。

四、报名和考试

报名及考生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请见《江苏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12271228,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227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27下午 英语

1228上午 教育综合

1228下午 业务课

(二)初试地点:网报时所选定报考点。

(三)初试科目

1.全国统考:《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采用全国统考试题。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具体考试范围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的考试大纲。

2.《教育综合》及业务课为自主命题,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均为150分。具体考试范围同上。

(四)复试。具体要求参见《江苏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录取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规定的基本要求,经复试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拟录取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调档审查通过后方能正式录取。录取考生于2015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根据我校新生入学须知要求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毕业证书等原件。

六、有关政策

(一)第一志愿报考本专业且达到国家规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一般均有复试资格。

(二)本专业学费为30000元,分学年计收。

(三)经全国统考,被录取的本专业研究生可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每生每年6000元,当年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可获得新生学业奖学金(第一学年,一等奖3万元,二等奖1.6万元,三等奖0.6万元,覆盖率100%且不设比例),在学期间,我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第二、三学年,生均0.9/学年,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可达20%50%30%),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照国家下达计划评定,奖励标准为2万元//年,三助岗位奖学金等其他奖助政策详见《江苏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江大校[2014]204号)。

七、其他说明

(一)本简章依据《江苏大学2015年研究生招生简章》制定,未尽事宜,请参照学校简章。

(二)有关研究生招生的信息及有关政策如有变化,将第一时间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

江苏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2014917

版权所有: 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