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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招生

关于做好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专项招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01  浏览次数:
 


各学院(中心、研究院):

  根据《关于做好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框架下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外司欧亚 (2023)9号)精神,我校首次获批该项目专项招生计划32人(其中博士10人、硕士22人)。为做好我校2023年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现将导师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通过2023年上岗资格审核并列入当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或符合2023级硕士指导要求的导师。

  2.优先考虑已经与国外高校建立深厚合作关系的学院和导师,须联系1名外方导师共同指导研究生,且外方导师所在高校和学科排名应在本国具有较强影响力,本人科研水平业内评价较高。

  3.中外方导师须曾参加或将于2023年参加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

  4.每位中外方导师每年在此专项下仅可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硕士生1-2名。

  二、工作程序

1310日前,申请人填写2023年度申报表(附件12),交至招生所在学院。

  2315日前,招生学院对照申请条件进行初审,并将符合要求导师统一汇总后交研究生院。

  3322日前,研究生院会同国际处统筹分配招生计划,确定招生导师和名额。

  44-5月份,学校发布专项计划招生信息公告,组织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三、其他

  具体日程安排可能会根据工作推进情况调整,请及时关注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联系电话:0511-8878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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