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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生招生

江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考生须知
发布日期:2020-05-09  浏览次数:
 

根据疫情防控及教育部有关复试工作的要求,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一志愿考生复试原则上5月16日左右开始,5月20日前结束(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参考14日后陆续发布的各学院细则),调剂专业复试待5月20日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后进行。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关于网上复试学生端需要的设备及环境要求

我校选用远程网络复试平台为中国移动“云考场”,复试前考生须仔细阅读“云考场考生操作手册”(附件1-1),提前学习、熟悉操作流程,严格遵守江苏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附件2)。复试平台将在14日左右正式开通,并提供APP下载,请关注后续通知。

1.软硬件要求

(1)硬件

用于面试设备(主机位):一台笔记本(或台式电脑+外接高清摄像头和外接麦克风),不可以使用耳机。若电脑扬声器声音较小,可配置音箱。建议电脑使用有线网络连接。

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辅机位):一部智能手机,建议准备手机支架;提前给设备充好电并外接电源,准备好拍摄位置及支架等;建议将手机设置为“飞行模式”并连接到无线网,同时将手机屏幕锁定设置成“永不”,避免手机息屏或有来电影响复试。

(2)软件

笔记本或台式电脑安装Windows7及以上操作系统(苹果电脑或者MAC笔记本也需要安装Windows7以上的操作系统),浏览器建议使用Chrome浏览器(https://www.google.cn/chrome/),智能手机要求为安卓系统5.0以上。

2.环境要求

(1)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

(2)整个复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不逆光,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须关闭移动设备及其他任何电子设备录像、录屏、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复试的应用程序,不得出现其他声音。

(3)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3.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复试时应双手摆放桌面,主机位从正面拍摄,放置在距离本人30cm处,完整拍摄到考生双手以上身体部位。辅机位从考生侧后方45°距离本人1m处拍摄,可以拍摄到考生侧面及主设备电脑全屏幕,需保证面试考官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

(2)考生需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确保余额充足。建议考生尽可能做好三种网络准备方案:有线网络、无线网络、手机4G/5G热点。建议电脑优先使用有线网络。

(3)主机位也可以使用一部智能手机,操作手册参考附件1-2,学校建议使用电脑。

二、 关于材料准备

1.资格审核材料

考生复试前应准备以下资料扫描件或照片,并按规定时间上传“云考场”系统(具体开通时间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

(1)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信息页);

(2)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①应届生提供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考生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境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大学专科学历证书(或大学本科结业证书),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CET-4)成绩单以及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8门以上专业主干课程成绩单;

⑤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报考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3)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同时提供一张考生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见下图示例;

(4)思想品德考核表(思想政治考核表须由考生人事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或人事组织部门填写(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填写,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的党组织填写,可电子签名或盖章,附件3);

(5)考生在校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教务处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参加硕士研究生复试之前实习以及发表论文(含毕业论文封面、目录及摘要);

(7)参加课题研究等科研情况的证明材料;

(8)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附件4)。

请考生务必按照以上要求提交清晰的原始材料照片,保证所有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入学报到时我校将复核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材料一旦提交,不可修改。

2.其他材料

(1)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定向在职人员,非全日制考生确定拟录取前,需签订“非全日制研究生拟录取告知书”(附件5)。

(2)所有拟录取考生在入学报到时体检,拟录取前需签订《健康承诺书》(附件6)。

(3)定向就业拟录取考生(含非全日制)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附件7)。

以上三种材料也可以提前准备,待确定录取后在线提交。

三、 其他事项

1.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和学院的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参加各项复试环节。

2.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根据相关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工具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而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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