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通知书发放
1、2018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预计6月15日左右发放,博士研究生预计6月20日左右发放。
2、录取通知书发放方式有EMS邮寄、学院学工办领取(我校2018应届本科考生)、自取(自行申请)三种方式。
3、录取通知书的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为报名阶段(博士)和复试阶段(硕士)系统采集的信息。
4、请档案未到或档案不完整的全日制非定向往届毕业生尽快将档案调入我校,协议未到的定向考生尽快签订协议寄送我办,否则录取通知书将暂缓发放。
5、具体发放的时间及相关事项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另行通知。
二、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1、党组织关系按中共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由县、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出。
2、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的抬头填写“中共镇江市委组织部”,去向填写“中共江苏大学**学院委员会(党总支部)”。
3、江苏省内党员需原党组织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做转接操作,无需持纸质介绍信;江苏省外党员需持纸质介绍信和信息采集表开学后交给辅导员办理手续。
4、团关系转移介绍信的抬头填写“江苏大学团委”。
三、户口迁移
1、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新生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新生凭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2、《户口迁移证明》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3、户口迁移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301号。
四、非全日制研究生档案调取
非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在毕业时正常进行就业派遣并办理就业报到证。非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遵循自愿调档的原则,如需调档,可在6月30日前由本人或委托他人(需携带包含双方身份信息的委托书证明)凭领取人有效证件至江苏大学研究生楼520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商调函。
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