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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4-09-12  浏览次数:
 

江大研字(2014)15号

研究生招生宣传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断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吸引更多优秀生源报考我校,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宣传组织

研究生院统筹组织全校性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主要负责招生计划与招生政策的制定、对外联络和咨询、全校研究生招生简章及目录的印制等工作。各学院(中心、研究院、所,下同)应成立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各专业的招生宣传工作。

二、招生宣传内容

1、学校、学院概况:历史沿革,办学层次、规模、条件,专业设置,师资力量,办学特色。

2、学科、专业介绍:学科、专业特色与优势,所设专业的学习内容、课程设置等。

3、优秀导师介绍:导师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

4、招生及奖助体系政策:学校、学院的政策及形势、学校及学院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等。

5、校园文化:研究生在校期间科技竞赛、课外活动,研究生所获社会荣誉、活动成果等。

6、历届毕业生就业状况(历年就业率、主要就业去向)和优秀毕业生的典型事迹(优秀毕业生介绍、风采展示)。

7、近两年报考及录取情况,报考录取率(提供对比数据)。

8、解答考生所关心的其他问题。

三、招生宣传工作安排

1、宣传材料制作

(1)由研究生院牵头于每年9月中旬完成全校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报考指南(简版)的印制。

(2)各学院于每年9月底前完成研究生招生宣传材料的制作。

(3)各学院组织和更新本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的网页信息。

2、校内氛围营造

各学院于每年9月—10月份,充分利用宣传横幅、宣传标语、校园网(学院主页)、校内报刊、报告会等媒体和阵地,主动宣传本学院学科优势和奖助政策等,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3、对外宣传和联络

(1)研究生院于每年6-9月份安排人员参加5—6场中国教育在线组织的全国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会,向目标生源高校投放宣传展板。

(2)研究生院于每年9月—10月份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考研网和中国教育在线网等网站刊登招生广告,加强网络宣传。

(3)积极支持和鼓励各学院赴省内外高校开展招生宣讲,各学院于每年9月上旬前自行组织人员选择对口单位进行研究生招生宣传,并将招生宣传的时间、地点、总体安排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举办研究生招生宣传活动

学校于每年9月底前在校内举办一次全校性研究生招生宣传活动,各学院按照招生宣传内容制作宣传资料、展板等在活动现场展出,选派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等参加。

5、召开考研动员会、主题班会

各学院于每年10月上旬前组织召开考研宣传动员会、主题班会等形式,实现学院内全覆盖。充分利用在校研究生资源,通过交流、座谈等有效形式,以在校研究生的现身说法和经验介绍,激发本学院本科生的考研热情。

6、提高宣传服务意识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积极做好招生政策、招生程序等方面的咨询。各相关学院所有有关考研的信息应及时发布、更新;并公开考研咨询电话和邮箱,由专门人员接受考生咨询;加强招生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咨询服务水平。

四、招生宣传工作考核及奖励办法

研究生招生宣传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断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的重要手段,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并坚持不懈地开展下去。研究生院将把研究生招生宣传组织工作作为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底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对考核得分处于末位的学院将减少招生指标。

同时,学校每年根据各学院的招生宣传绩效,给予一定的经费奖励,设立研究生招生宣传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评选原则重点关注各学院每年具备新生奖学金一等奖和二等奖评定资格生源人数及增幅,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及增幅。

五、本办法从2014年9月开始实施,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研究生院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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