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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招生

关于开展2021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23  浏览次数:
 

各学院(中心):

根据《江苏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办法》(江大校〔2017〕192号)、《江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江大校〔2017〕190号)和《江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江大校〔2013〕193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1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年龄要求:一般在61周岁以下,符合学校延期退休年龄至70周岁的在66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日。两院院士可不受年龄限制。

2、课题项目(经费)要求:

注:1、人文社科类项目按1/3算;2、学校引进认定的博士生导师2年内免审。

3、其他要求:

(1)三年内招生留学研究生≥1人或有≥1/3博士生赴境外交流≥3个月(江苏高校优势学科≥1年)。三年内指导的研究生获省级优秀学位论文的可不受此条件限制。

(2)博士生导师每年招生第2名博士需缴纳2万元调节金,第3名缴纳5万元调节金。博士生导师使用学校奖励指标招收博士生的不需要缴纳调节金。

鼓励各学院在学校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更高的标准,原则上2021年上岗申报人数与2020年招生目录公布计划数比大于2的学院,都应当提高本学院博导上岗资格标准。

二、申请程序

1、6月30日前,相关学院博导资格审核标准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2、7月3日前拟招生的博士生导师在线填写招生资格审核信息,网址:http://enroll.troyforever.com/,填写说明查看附件。

3、7月10日前各招生学院组织初审,重点审核申报人员的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研究生指导质量等情况,并将《2021年博导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纸质材料和电子稿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9月1日前研究生院、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等部门对申请招生的博士生导师进行资格复审。

5、9月份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审核、认定,通过人员列入2021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对外公布。

三、其他说明

1、请各学院、各学科务必通知到每位符合招生基本条件的博士生导师;未按时上报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2021年度的招生资格。

2、 请各位导师按照遴选时申报学科所在的一级学科填写,原则上不做调整。


江苏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

江苏大学博导招生资格审核系统导师填报说明

一、注册登录

1、使用浏览器(建议谷歌浏览器)打开http://enroll.troyforever.com/,点击注册账号;

2、进入注册账号界面,选择招生学院,输入手机号码和密码完成注册;

3、注册账号后,即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若忘记密码,可以请招生学院招生秘书重置)。

二、信息填写

进入系统以后主要填写三部分信息“基本信息”,“项目信息”和“招生信息”:

1、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部分请按实际信息填写(外聘博导不需要填写一卡通号信息);

“招生情况”部分:

1)第一序列招生学科必须填写,第二、第三序列招生学科为非必填项;

2)若符合免审条件,请在免审原因中注明引进认定人才年份(“学校引进认定的博士生导师给予两年的过渡期,两年内免于审核”);

3)“近三年科研情况汇总”填写近三年科研情况总括,含主持省部级以上项目数,科研经费总额,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情况及省部级以上获奖情况。

2、项目信息:

请精准填报立项编号、项目来源、项目级别、项目名称、负责人、本人排名、校内经费总额、起讫时间等相关信息(限填以江苏大学名义获批的省部级以上项目,按照级别高低限填4项;正在主持市(厅)级科研项目须单个项目经费达50万元以上;正在主持横向课题须单个课题当年到账软件经费达到50万元以上。)。

3、招生信息

仅需请填写近三年招生的留学生信息,赴境外交流的中国博士生信息(三年内指导的研究生获省级优秀学位论文的可在备注中说明)。

版权所有: 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